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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載︱記者之聲︱《立場新聞》案給記者的情書︱鄭思思

(編按:《立場新聞》前總編輯鍾沛權、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所屬公司,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,案件將於明日判刑。獨立記者鄭思思為記協的《記者之聲》撰文,描述裁決罪成當日的法庭觀察和記者心聲,《大城誌》將全文轉載。)

《立場新聞》案上月底裁決,兩位總編輯被定罪,案中有 11 篇新聞報道和博客評論被裁定有煽動意圖。正如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所言,「判決無可避免會涉及傳媒的界線」。當新聞自由被劃出了紅線,記者應細看判詞,了解法庭如何定義煽動,同時間,我亦希望能整理判決當日的一些法庭觀察和記錄,找尋一些令記者前行的養份和能量。捍衛新聞自由的方法就是繼續報道,謹與同行共勉。

《立場新聞》被控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」案,為回歸後首宗指控傳媒煽動的審訊。2021 年 12 月 29 日,清晨大約六時,前總編輯鍾沛權和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分別被捕。同日,據報有約二百名警察搜查《立場》於觀塘的辦公室,撿走大批新聞材料和電腦等。兩名被告被捕後一直還押懲教所,失去自由近一年,直至案件在 2022 年 10月開審,兩人才先後獲得保釋。審訊共 57 日,但因斷斷續續,橫跨了近兩年,法庭又三度押後裁決,最終在今年 8 月 29 日宣判。

一) 早起的鳥兒有蟲吃

判決當日,法院外兩邊在中午之前已有記者守候,攝影機一字排開。法庭在下午兩時半開庭,當時距離開審還有兩三個小時,很多人還在輕鬆的四處遊走,但有個別攝影師和攝影記者已戒備的望著遠方,等候被告出現。我笑說不用太緊張,但心裏覺得她/他們都散發著專業的光芒。

沒想到被告鍾沛權在 12:30 便出現了,大家也衝前拍攝,一早準備的行家固然佔盡先機。假設鍾沛權罪成後不獲保釋,這會是最後一個拍攝到他的機會,不能有失,但至少有幾家傳媒錯過了機會,要跟行家駁相駁片。又原來有些勤力行家早一晚已打聽鍾沛權入庭的時間,但可能因為臨時提早和溝通誤會,令他們錯過了。新聞就是這樣,沒有 take 2,沒法重來。當日的第一個新聞課就是「早」,早到,早準備,天道酬勤,早起的鳥兒有蟲吃……

鍾沛權入庭後,林紹桐一直沒有出現,他因重病請假。一眾行家便在開庭前於庭內安坐準備。法官郭偉健較原訂時間遲了一個小時來到,他宣布兩名被告罪成,頒布了 127 頁、493 段的判詞。記者獲派幾頁的判詞摘要,相信腎上腺素都飆高了,大家緊張地閱讀和迅速匯報公司。同一時間,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開始求情,她將要讀出林紹桐的陳情信……

二)為公眾利益而報道

林紹桐的肉身不在法庭內,但這是他第一次的公開「發言」。他被捕的時候才 34 歲,聰明細心,《立場新聞》很多獲獎的調查報道均在他的帶領之下完成。因為鍾沛權辭職,他臨危受命,頂上了署任總編輯一職,令《立場新聞》能夠營運下去,直至兩個月後被捕。記得林紹桐當日被警方押走時,他在公司外勉力向記者說:「你們要保重。你們要小心。」然後,他很快被押著頭帶上警車,自此消失在公共空間,亦未曾作供或公開發言,所以這封陳情信,是他就案件第一次表達他的思想。近 700 字的內容,節錄如下:

「我依然記得,在還押最初幾位警官循例來公務探訪,其中一位形容『大家各為其主』。我後悔沒有把握機會向警官解釋,新聞工作者從沒有要效忠誰、擁護誰,或者與誰為敵。而如果我們真的有效忠的對象,只有是公眾,亦只能是公眾。因為我們信奉新聞自由、言論自由,而唯有傳播思想的自由,才能保障每個人的自由。」他說《立場》在案發期間的報道先後獲得 30 多項新聞獎項及嘉許,就是在用盡狹縫裡所有空間,為公眾利益而報道。

法庭只有余若薇的聲音,和記者低頭「噼啪噼啪」的打字。林紹桐寫道:「新聞工作者捍衛新聞自由的唯一方式是報道,正如今天仍然緊守崗位的每一位。而我只是行業的其中一人,剛巧成為被告。」三十幾歲的他,一介文弱書生,女兒還在讀幼稚園,他成為了回歸後首宗傳媒煽動案的被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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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紹桐當日被警方押走時,他在公司外勉力向記者說:「你們要保重。你們要小心。」(資料圖片)

三)留守新聞現場作見證

另一被告鍾沛權指示余若薇不用讀出陳情信,記者庭後才獲得書面內容。我感覺這封呈上法庭的 630 字陳情信基本上是一封給他太太陳沛敏的情書(哈!),但情書中有一段,是寫給記者們的。他說太太在 2011 年採訪日本大地震,是當年最後離開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記者,太太說如果日本出現更大的災難,她更應該留下採訪而非放棄報道,「既然有機會身在現場、靠近現場,能夠見證、記錄、報道一場空前的人類災難,作為一名記者,她怎可以轉身離開?」

「我認識的不少香港新聞工作者,包括很多《立場新聞》前同事,在過去和現在都抱持相似的信念,決意留守新聞現場,見證和記載真實的故事,聆聽和記述紛紜的思想。我相信這些故事和思想,可以刺激、啟發人們思考,反映時代,塑造歷史。」

鍾沛權後來獲保釋離開法院,他將會見到他形容的新聞工作者。「咔嚓咔嚓」,相機的快門聲響過不停,數不清幾多十位攝影記者蹲在樓梯前排,形成一道很闊很長的戰線,十幾步後又是另一排陣,主要是用腳架的電視台或網台的攝錄機陣,又有大約十幾廿部。還有很多拿著相機的記者零散零散地站在不同的角落或高位,有媒體已開始 LIVE 直播,全場凝聚了一種強大的力量,所有人盯著法庭的出入口。香港幾乎所有媒體,還有不同國家的外媒,還有自由身的攝影大師也出手了。多久未見過如此陣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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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廣角鏡的攝影師,把現實拍得虛幻,連上方的玻璃也倒映著人群,而鍾沛權在昏亂的世界挺直的站著。(Paul Yeung攝)

四)沒有人能奪去的自由

好的作品太多,譬如眾多攝影師追著鍾沛權到入境事務大樓,他被團團圍著,而外牆的玻璃就像一面鏡子,把現實倒映。用廣角鏡的攝影師,把現實拍得虛幻:左右也是黑壓壓的攝影機,連上方的玻璃也倒映著人群,而鍾沛權在昏亂的世界,微小的、挺直的站著;差不多同一時刻,用近鏡的攝影師,就捕捉到鍾沛權直望鏡頭的一刻,不卑不亢,鏡子更倒映了一眾攝影師的緊張表情,有人抿著嘴,有人在探頭張望。大家也努力去記錄這歷史時刻,以不同的光圈快門視角走位,去呈現截然不同的敍事,反映時代,塑造歷史。即使只有一個人,一雙眼睛,一部相機,或一支筆,這是沒有人能奪去的自由。

今次判決裁定總編有罪,亦為新聞界劃下一條條紅線,香港由治及興,我們這一代記者正正置身案發現場,我們都在。那 127 頁的判詞,記者應該細看,讓我們理解法庭如何定義新聞自由和煽動,同時間,我們繼續為公眾利益報道,報道可以報道的,報道自己好奇的,有熱情的課題,繼續努力靠近真相幾厘米。共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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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近鏡的攝影師,捕捉到鍾沛權直望鏡頭的一刻,不卑不亢。(Harry Leung攝)

後記:《立場》案判決日,懷疑旁聽席有一班「排隊黨」,但無從求證。記得在散庭時,我們魚貫離開,全部人都要排隊等升降機到樓下,一條長龍。排我在前頭的姨姨,鬢邊有幾條銀絲,銀得發亮,她突然熱情的向一邊戴口罩的嬸嬸招手,叫她排這裏排這裏啊。口罩嬸嬸便走過來,銀髮姨姨繼續熱情的說,排這裏快些啊,然後話鋒一轉,大意是:「唔好幫啲衰人啊!為幾百蚊幫啲衰人排隊。大家都係為香港好,想香港好,唔好幫啲衰人,你睇香港經濟依家差成點……」我見口罩嬸嬸呆了一呆,全程一聲不吭,而銀髮姨姨繼續親切的重覆「唔好幫啲衰人啊!」,碎碎念至升降機來臨……原來,所有人也可以追求真相,任何崗位。祝福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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