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在香港,做人權議題的律師行已經不多,有經驗的就更加少……熟識法律和人權的律師一個個離開,當市民的權利受侵害時,可以用甚麼方法或途徑找回自己的權利呢?」
18年前,年僅20歲的梁威廉委託韋智達律師行,挑戰禁止16至21歲同性肛交的刑事條例,獲高院判勝訴,令同性和異性的合法性行為年齡劃一為16歲,改寫香港平權之路。
往後多年,梁威廉與韋智達一直保持聯絡,亦友亦師,一個在民間剖白自己的故事,積極參與同志運動,一個在法庭「揼石仔」追尋更平等的司法改革。今天,看著韋智達急著離開香港,甚至律師行下月即將停運,梁威廉心裡份外感慨。

處理社運案件 關注性小眾權益
自2003年在港成立的韋智達律師行(Vidler & Co. Solicitors),處理過不少性小眾的平權官司,包括「W小姐案」成功爭取跨性別人士與異性結婚的權利、「QT訴入境處案」成功爭取同性伴侶依親留港的權利,訂下一個個標誌案例。
在社運案件,律師行曾為多個政治人物申辯,包括2014年佔領公民廣場案代表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;同年暗角七警案代表受襲人公民黨成員曾健超;近年反修例風波也為遭警員槍傷眼睛的印尼女記者入稟追討。
不過,律師行早前向香港律師會發出擬停止執業通知書,計劃在6月3日停業。而資深合伙人、有人權律師之稱的韋智達(Michael Vidler)上周一晚已離開香港。
「作為社會小眾感可惜」
談起韋智達,梁威廉很早已經認識對方,當初有司法覆核的想法後,已經找韋智達商談,後來成功申請法援,由對方接手處理,找大狀、陪上庭、還有面對傳媒的鎂光燈。「他幫我很多,那時我未接觸過傳媒,所有訪問都是他陪我一齊做,他教會我如何面對傳媒,這都是他額外的付出。」
當時還有另一宗案件,涉及兩名男子在私家車內肛交,其中一人未夠21歲,有傳媒將他的司法覆核,混淆成這宗案件,事後韋智達也很緊張,幫忙聯絡記者澄清。「我都會覺得驚,始終那個不是我,我不是以被告的身份去挑戰法律。」
梁威廉形容韋智達是一個認真又風趣的人,且充滿英國人的幽默感。對方不單止關注性小眾,也會關注難民、酷刑聲請者等少數,不少弱勢的人皆因對方得到幫助。目睹韋智達離港、律師行停業,他覺得可惜又感慨,尤其自己都是社會小眾的一份子。
「在香港做人權的律師行不多,它是香港其中一間很頂尖的律師行,專門處理人權的議題,將來有人需要求助時,究竟還可以找到甚麼人求助,還有沒有豐富人權背景的律師幫忙?」
內地抗爭者戴眼鏡假髮國際游說
他不評論韋智達離港的原因,「當然現在香港的情況,對很多人來說是很差很差,這是無可否認的,但對比世界人權狀況,香港是否最差呢?在沙地阿拉伯、伊朗,都有人用不同的形式做同志運動,但當地的同性戀會被判死刑。咁都有人做的話,香港的情況是否不可以去做?」
六七年前,不少非政府組織都會參加國際會議,交流和檢討香港在婦女、性小眾等不同方面的人權狀況,那時候國際游說工作很平常。他記得有一次,同檯有位來自中國大陸的抗爭者,散會後走上前,向他的同事打招呼,他們不認得對方,直至對方脫下眼鏡和假髮,才相認起來。
「我們非常詫異,原來別人要這樣做游說工作,而我們卻大模廝樣,甚至會跟同行的港府代表傾談,這次經歷對我們很大衝擊。都會諗是否有一日香港都要這樣做?如果將來仍要繼續做的話。」
法律外尋空間 拓社會對議題認知
在鄰近的新加坡,男男性行為依然不合法、媒體不可宣傳或美化同性戀生活方式,當地都是打壓公民社會,但他說即使如此,一樣有人會去做、推動同運、不會放棄議題,「Pink Dot 一點粉紅」正正就是來自新加坡,不觸及當地「紅線」同時,又可推廣平權。他覺得法律層面以外,社會的看法、對議題的認知,還有很多空間可以做。
由2004年入稟司法覆核,翌年勝訴,到港府2006年上訴失敗後,再相隔8年刑事罪行條例才作出修訂,將同性合法性行為年齡改為16歲。90年代開始討論的性傾向歧視條例,至今亦仍未通過。他覺得香港的LGBTQ權利仍有不公平、待處理的地方,社會大環境要爭取和改變不公亦需適應新的「遊戲規則」,但他依然相信在太陽下將LGBTQ的議題拿出來說,引發更多社會討論,是一件很健康的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