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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要求寫悔過書 送中參觀換離境條件 周庭流亡加拿大: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

身負「勾結外國勢力」案件的前學民思潮及香港眾志成員周庭,在包圍警總案出獄近兩年來一直鮮有露面和發言。她在27歲生日於個人社交平台撰千字長文,透露離開監獄後,心中恐懼與不安絲毫沒有消失,情緒飽受困擾。

為換取保釋下離境的條件,她稱,她被要求寫悔過書,今年八月再被國安要求「送中」參觀,事後更要寫下「感謝警方安排,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」的信件。她今年九月前往加拿大升學,但考慮到香港的形勢、自身安全、生理和心理健康,宣布:「我決定,不回去報到了,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。」

身心不穩定 只能寂靜中等待

她由包圍警總案談起,憶述自己在2020年11月23日開始還押,隨後被判入獄。她形容監禁期間,一直很害怕自己無法出獄,因為自己另因國安法被捕。即使出獄前最後一晚,仍然被「無法出獄」的想像和恐怖重重包圍,總是想起國安搜屋、判刑、被鎖上手扣、脫光衣服被懲教檢查等情景,這一切,也是她失去自由的證明。

她在2021年6月離開監獄,但她說:「心中的恐懼和不安,卻絲毫沒有消失。」她指出,出獄後仍需遵守國安法的擔保條件,定期報到,護照一直被沒收,不能出境,三個月又三個月。每次報到,她也擔心會隨時再被拘捕,即使回到家,總是想像着,國安會否在某個清晨,敲打着家門,試圖把鎖撬爛,破門而入,再次用某個罪名把她帶走。

「每天,這些想像也會在我的腦海裏湧現,而我除了大哭、崩潰、顫抖,又或者和朋友訴說我的恐懼,我什麼也做不了。」她說,經醫生診斷,出現焦慮症、驚恐症、創傷後壓力症、抑鬱症等症狀,身心處於非常不穩定的狀態。出獄幾年,沒有作任何公開活動、沒有參與政治、也沒有再和從前的朋友聯絡,只能在寂靜中等待,但仍然沒有獲得出境的權利。

她指國安會在報到時,查問她的收入、工作、家庭、人際關係等狀況,「就像每隔一段時間也有人提醒着你:你並沒有重獲自由,仍然受到監察,不要試圖做些什麼事情。」生活上的種種限制、無止境等待,令她的心理狀況每況愈下。

被要求寫悔過書 「送中」參觀

這段時間,周庭報讀了碩士課程,獲加拿大一所大學取錄。她申請離境,被國安人員要求提交入讀大學、學科、時間表、宿舍、過數紀錄等資料,也被查問報讀課程的原因,更被要求寫下悔過書,指自己對過往的政治參與感到後悔,今後不會再參與,也不會與相關人士聯絡,包括學民和眾志的成員。

她稱,今年七月初,國安提出「跟我哋返一次大陸」,作為交還護照,日後只需在大學假期回港報到的條件。她在八月隨五名香港國安人員「陪同」下,前往中國大陸,被安排參觀改革開放展覽,了解中國及共產黨的發展、歷代領導人的「輝煌成就」,又被安排到騰訊總部,了解中國的科技發展,期間要跟展覽燈箱打卡合照,行程無見任何官員黨員,也沒有公安盤問。

但她感覺到全程一直被監視,國安人員曾經和當地的對口單位交頭接耳,隨行深圳司機不斷拍下她的照片。她說:「若我一直保持沉默,那些照片或許會有天成為我『愛國』的證據。」她也認為「不少香港人會北上娛樂消費,而我卻是被迫到中國大陸以換取出境讀書的機會,只讓我感到非常諷刺。」回到香港,她再被國安要求,寫下「感謝警方安排,使我能了解祖國的偉大發展」的信件,數月來已寫過好幾封。

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

最後,她在出發前一天收到護照,並在九月中離開香港,到加拿大多倫多升學。她指,原定要於十二月底回到香港,就國安法案件向警方報到,但「經過深思熟慮,包括考慮到香港的形勢、自身安全、我的生理和心理健康,我決定,不回去報到了,也大概一輩子不會回去了。」

她說:「我不想再被迫做不想做的事情,也不想再被迫到中國大陸了。這樣下去,即使我人安全,身體和心靈也會崩潰。」

她指,這數年切身感受到,免於恐懼的自由,是多麼可貴的東西,將來還有很多未知,但可以知道的是:「我終於不用再為會否被捕而擔憂,也可以說想說的話、做想做的事了。」她說在加拿大學習和療傷的同時,也希望能重拾過去因情緒病和種種壓力而放下了的興趣,好好建立屬於自己的節奏。

「自由來得不易,在擔驚受怕的日常中,更加珍惜所有沒有遺忘自己,關心自己、愛自己的人。願我們能在不久的將來重聚,好好擁抱彼此。」

警確認發回旅遊證件

警方國安處周一發稿,指該女子在2020年8月10日因涉嫌違反「勾結外國勢力罪」被國安處拘捕,目前保釋候查。警方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附表二的權力,限制該名女子離境。警方形容該女子每次按時向警方報到,態度合作。警方稱,該女子早前透露,希望能到外地升學,並提供文件證明已被取錄,因此國安處今年九月向她發回旅遊證件,並延長她的保釋至12月。

上述內容與周庭描述的內容吻合。至於周庭提及被要求寫悔過書、被帶往中國大陸參觀等指控,警方沒有回應也沒有否認。警方稱,留意到有人在社交媒體表示不會按時向警方報到,強烈譴責公然挑戰法紀的行為,呼籲懸崖勒馬,不要選擇走一條不歸的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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